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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报告(摘要)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一九八一年八月十日,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批转)   一九七九年七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标准总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的决定,我局设立了质量监督局,作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专职管理机构。一九八0年四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局在武汉市召开了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会议,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方针,提出了在全国组建监督检验网的任务。今年六月我局又在烟台市召开了中小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并总结了组建检验网和开展监督检验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针、方法和原则,统一了思想认识。   现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 是国家根据技术标准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性考核和检验,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要措施。   近两年来,我国在质量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产品质量已有了一些改善。在国家经委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了许多措施,扭转了由于林彪、“四人帮”长期破坏所造成的质量严重下降的局面,使主要产品质量基本上恢复了历史最好水平,并有了稳定提高的趋势。两年来共有四百二十七种民用产品荣获国家质量奖,有二千二百二十五种产品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命名的优质称号,有五千种产品获得省、市、自治区授予的优质称号,其中有些产品质量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但是,就我国整个工业产品状况来说,质量低劣的现象仍严重存在。有相当数量的产品还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当完成产量任务同完成质量任务发生矛盾时,往往只追求产量而忽视质量,甚至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使一些质量低劣的产品流入市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调整时期,一些工厂转产,加上市场经济和竞争开始活跃,在新的形势下,有些工厂为追求利润而忽视质量的趋势有所抬头、有所发展。这些情况说明,进一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把好质量关,是十分必要而迫切的。                 (二) 国内外多年来的经验证明, 要搞好产品质量, 没有技术标准不行;有了技术标准,不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也不行;只依靠和相信生产单位的检验,没有国家指定的专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同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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