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法律频道 >> 中国法律 >> 行政法 >> WTO法律 >> 法律正文
   热门文章
 民商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民法案例分类集锦(无效民事行
 今年中考、高考考什么?
 扫一屋与扫天下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警民在什刹海冰面上救被遗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推荐文章
 200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多选题汇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不予报销药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违法公证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
 城管执法 行政强制立法一碗水端
 男子用电线勒死女友后制造自杀
 第一枪未射中自动放弃本案是否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WTO之中国复关谈判历程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中国复关及入世谈判大事记   1947年10月30日,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贸易与就业大会的最后文件,该大会创建了关贸总协定。   194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签署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并从1948年5月21日正式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   1950年3月6日,台湾当局由其"联合国常驻代表"以"中华民国"的名义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决定退出关贸总协定。               1965年1月21日,台湾当局提出观察总协定缔约国大会的申请,同年3月第22届缔约国大会接受台湾当局派观察员列席缔约国大会。                1971年11月16日,第27届缔约国大会根据联合国大会1971年10月25日通过的2758号决议,决定取消台湾当局的缔约国大会的观察员资格。    1980年8月――中国出席了国际贸易组织(ITO)过渡委员会并投票赞同亚瑟―邓克尔先生为ATT秘书长。    1981年7月――在多边纤维协定后续谈判中,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该协定是GATT支持的一项多边纺织品协定。    1982年9月――中国申请在GATT中的观察员地位。    1982年11月――中国获得GATT的观察员身份,从而能够出席缔约方的年度会议。    1983年12月15日――中国申请加入多边纤维协定。    1984年1月――中国获准加入多边纤维协定并签署了关于纺织品国际贸易的安排。    1984年4月――中国获得GATT特别观察员的地位,从而能够出席GATT代表理事会的会议。    1984年11月6日――GATT理事会决定,中国可以参加GATT所有组织的会议。    1986年1月10日――中国总理在会晤GATT秘书长亚瑟-邓克尔是表示,中国希望恢复其GATT中的席位。    1986年4月23日――根据GATT第二十六:5(c)的规定,香港成为GATT缔约国。    1986年7月11日――中国正式照会GATT秘书长,要求恢复其GATT成员国席位。                1986年9月15-20日――中国出席了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举行的GATT部长级会议,正式地全

[1] [2] [3] [4] [5] 下一页  

法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法律:

  • 下一篇法律:
  •   相关话题:
  • 苏黎世国际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中波轮船股份公司(Chinese-Polish Joint StockShipping 
  • 美国减免出口税被专家裁为违背WTO准则
  • 加入WTO不会影响中国税收
  • 深圳福田保税区应对WTO挑战
  • 加入WTO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