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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外贸部关于加强进口种畜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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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日)
现将农业部、外贸部《关于加强进口种畜管理工作的报告》转发给你们, 请研究执行。
引进优良种畜,对改良和培育我国畜种,提高牲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许多地方对引进种畜比较重视,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从全国来看,发展还很不平衡,在管理体制和具体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急待解决。希望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要密切协作,共同把引进和使用优良种畜工作搞好,以促进我国畜牧事业的发展。
农业部、外贸部关于加强进口种畜管理工作的报告
建国以来,为了改良和培育我国畜种,我们先后从国外引进各类优良种畜四万零二百八十头(只)。其中猪三千七百六十一头,细毛羊二万一千八百只,半细毛羊九千二百一十三只,牛二千九百七十二头,马二千五百三十四匹。经过多年努力,在利用这批种畜提高牲畜质量和培育新品种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
各地对引进的种畜,一般都比较重视。许多种畜场建立了有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参加的三结合小组,专门负责进口种畜的饲养、繁殖工作。
总的看,种畜引进工作成绩很大,但存在问题也不少。多年来,由于林彪、 “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加之我们工作抓的不够具体,有些实际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使引进的优良种畜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为了促进畜牧业的迅速发展,这方面的工作急需加强。当前,需要研究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是:
第一,加强进口种畜的归口管理工作。过去种畜进口由于缺乏计划和归口管理,引进的品种有的不适用,有的国内本已过剩还继续进口,浪费了外汇。一九七六年,农林部、外贸部曾联合发文重申种畜进口由农林部把关,至今仍有这类进口不当的情况发生。今后,一方面要继续鼓励各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根据需要,并按照《全国家畜改良区域规划》进口种畜、种禽;另一方面,凡属种用猪、马、牛、羊、蜂、家禽、冷冻精液的进口,都需经农业部同意。 地方进口的, 要经省、市、自治区革委会主管畜牧的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农业部审核,由外贸部门组织进口。
第二,为了保证进口种畜质量,防止疫病从国外传入,农业部和外贸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经两部商定,今后进口种畜,凡属技术性谈判、检疫等方面的工作,以农业部门为主,外贸部门参加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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