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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7月31日)
我国是一个幅员广大、气候复杂多变的国家,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灾害性的天气发生。气象工作是我们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重要武器之一,各地区和各部门必须善于掌握,很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几年以来,我国气象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气象台、站已经从解放初期的七十二个发展到一九五八年的二千七百五十五个;绝大部分省和专区建立了气象台,各县建立了气象(候)站,各级气象管理机构也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各种专业性(如农业气象、航空气象、海洋水文气象等)的气象服务机构,也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气象预报的准确率也在不断提高。这样,不仅对于保证战胜自然灾害起了重要的作用,并且也为气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基础。
但是,目前气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的是:有些地区、部门和生产建设单位对气象工作的作用认识不足,不善于掌握和运用气象工作同自然灾害作斗争;某些气象工作人员为生产建设、 为群众服务的观念还不够强;气象预报的准
确程度还不能满足需要;气象部门为生产建设服务的组织工作还有缺陷,同生产建设部门的联系也不够密切。这样, 就使某些地区遭受到一些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
轻的灾害和损失。为了加强气象工作,提高气象工作的服务质量, 保障我国社会
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 各级人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委员会在抓生产建设的同时,也要对气象工作进行适当安排,使气象工作紧密地为生产建设服务。应当指派适当人员经常督促检查气象部门的工作, 加强对气象工作人员为生产、
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教育。对边远地区、高山和海岛的气象台、站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安全等方面,应当给以必要的照顾。专区和县级的气象管理机构还不健全的,应当逐步健全起来。
(二) 气象部门应当不断地改进气象预报方法和提高气象预报质量。应当加强对天气演变规律的研究,加强中期和长期预报工作,力求气象预报和警报准确及时。气象预报应当实事求是,即要反对麻痹大意、不负责任的态度,又要防止由于怕负责任而有意夸大的倾向。气象预报的传递工作必须搞好,灾害性的天气警报必须以最快的方法通知生产建设部门。为了提高气象预报质量,还必须解决当前由于气象台、站的迅速增加而引起的气象技术干部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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