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
商家
|
企业
|
房产
|
图库
|
真情交友
|
网友相册
|
建站通
|
分类广告
|
企业服务
|
免费空间
快讯
|
美食
|
开店
|
时尚
|
文学
|
笑话大全
|
动漫天地
|
同学录
|
网上商城
|
网络学院
|
申请邮箱
博客
|
人才
|
生活
|
法律
|
健康
|
文化频道
|
你问我答
|
留言板
|
二手市场
|
商业办公
|
邮箱登陆
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法律频道
>>
中国法律
>>
行政法
>>
开发区
>> 法律正文
热门文章
民商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民法案例分类集锦(无效民事行
今年中考、高考考什么?
扫一屋与扫天下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警民在什刹海冰面上救被遗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推荐文章
200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多选题汇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不予报销药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违法公证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
城管执法 行政强制立法一碗水端
男子用电线勒死女友后制造自杀
第一枪未射中自动放弃本案是否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北仑港工业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待遇的批复
来源:
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1986年12月1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六年九月十六日《转报宁波市府关于在北仑港地区兴建“三资”企业享受开发区待遇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北仑港工业区内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企业的优惠待遇。 二、北仑港工业区的范围是:东起穿山西口,西至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北沿金塘海域,南以四顾山、南山、算山、风洋村、贝矸村、沙湾山、霞浦乡、山门等为界。 三、在北仑港工业区内兴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应纳入总体规划。安排外商投资企业用地,要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的进展情况分期进行。 四、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管理工作,由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规定实行。
法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法律:
国务院关于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的通知
下一篇法律:
国务院关于调整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的批复
相关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美利坚合众国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和法兰西共和国邮电国务秘书处邮电合作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和缅甸联邦政府宗教事务部关于中国佛牙舍利到缅甸供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访问白俄罗斯共和国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同西班牙外交大臣弗朗西斯科·费尔南德斯·奥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建议投诉
┊
友情链接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