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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请示和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的通知 |
| 地方和学校还不甚明确,需要在前进中引导解决。要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这是目前教育工作和勤工俭学活动中必须加强的一个薄弱环节;要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并为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积极创造条件,使学生在学好系统的文化基础知识的同时,通过勤工俭学、科学实验活动学到一些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要注意同教学的结合,学校应当根据各个学科的具体特点,研究如何使教学同生产实践、科学实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充分发挥校办工厂的特点和优势 ,使勤工俭学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得到巩
固 、发展。
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各有关部门要从发展教育、培养人才的战略高度,对校办工厂、农场在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给予支持 ,政策上加以保护 ,措施上予以扶植。要认真执行《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校办工厂要根据整个国民经济调整和发展趋势,统一规划,合理安排。要注意调整成适宜学生参加劳动的项目,还要注意调整服务方向,使产品适销对路。农村学校要有一定数量的劳动教育基地和实验园地,要大开展科学试验活动,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校办工厂、农场都要注意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加强领导和管理,保证勤工俭学活动健康发展。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把勤工俭学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推动这方面的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一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遵纪守法,既懂生产、又懂教育的职工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和教育部门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勤工俭学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定期检查财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勤工俭学活动的健康发展。
随文送上这次会议讨论制订的《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
以上请求如无不妥,请批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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