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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0年-200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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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联函[2002] 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00年-200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各省(区、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订本地2000年-2005年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并报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2000年-200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
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联席会议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0年-2005年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
序 言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我国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校外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科普教育、文体活动的重要场地,对于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建设有了较大发展。至“九五”末期,全国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家、站)、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种形式的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约有1万多个。但现有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难以满足2亿多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的需要,具备一定规模、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不足1千所;同时,现有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还存在数量少、档次低、投入不足、管理不规范,甚至被挤占、挪作它用等现象。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无论在资金投入上,还是在管理上都亟待进一步加强。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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