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法律频道 >> 中国法律 >> 行政法 >> 军事 >> 法律正文
   热门文章
 民商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民法案例分类集锦(无效民事行
 今年中考、高考考什么?
 扫一屋与扫天下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警民在什刹海冰面上救被遗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推荐文章
 200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多选题汇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不予报销药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违法公证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
 城管执法 行政强制立法一碗水端
 男子用电线勒死女友后制造自杀
 第一枪未射中自动放弃本案是否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国务院批转内务部关于烈土纪念建筑物修建和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原则同意内务部《关于烈土纪念建筑修建和管理工作的报告》,现在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内务部关于烈土纪念建筑物               修建和管理工作的报告   在我国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有无数革命先烈,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不朽业绩同山河永在,与日月同辉,各级党和人民政府,对于褒扬革命烈士的工作,一向都很重视,共修建了各种烈士纪念建筑物(即纪念 、塔、馆、亭、词和烈士陵园)五千八百三十四处,还对革命烈士的斗争史料进行了搜集整理和陈列展览。这对于教育人民群众和鼓舞部队士气,特别是对于青省年进行阶级,阶级斗争和革命传统的教育,都起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在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修建和管理工作上,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第一、在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修建上,铺张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有些地区已经修建了许多烈士纪念建筑物, 但仍然不断要求兴建或扩建, 有些不必要的属建筑物,有些烈士陵园占用土地多达百亩。   第二、专为烈士修建陵园或公墓,引起了一些纠纷,烈士陵园和烈士公墓,只能埋葬烈士,有些参加革命时间较长的同志,病故以后因为不能在烈士陵园和烈士公墓埋葬,他们的家属或原在单位很有意见,有些专为个别知名烈士修建陵园,不准归葬其他烈士,也引起一些人有意见。   第三、有些地方对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工作不够重园视。有些烈士纪念建筑物,已经遭受毁坏,有些烈士纪念馆,没有陈列烈士斗争史料,被作了工厂,仓库。办公室或者娱乐场所,有的地烈士陵园内养羊。这些情况,也在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有些烈士陵园,规定只在节日,假日开放,并规定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限制了群众瞻仰凭吊。有些烈士陵园的管理机构大,人员多,也不符合精简节约的精神。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这部于十一月下旬召开了烈士纪念建筑物修建和管理工作会议,就这项工作,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一)今后不再修建烈士陵园   应当改变用陵园的形式归葬革命烈士,今后不要再修建烈士陵园,有些烈士陵园,实际上是公墓形式的,也不要再叫陵园,在适当的时机,可以改称以在名命名的公墓,如上海 “龙华公墓”。 革命工作人员和解放军官

[1] [2] [3] 下一页  

法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法律:

  • 下一篇法律:
  •   相关话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美利坚合众国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和法兰西共和国邮电国务秘书处邮电合作议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和缅甸联邦政府宗教事务部关于中国佛牙舍利到缅甸供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访问白俄罗斯共和国联合公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同西班牙外交大臣弗朗西斯科·费尔南德斯·奥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