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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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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委办字〔2002〕 7号
关于转发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部署落实。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2年4月16日)
2001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重点整治机动车严重超载、取缔无牌无证和假牌假证车辆、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从严查处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章,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道路交通秩序有所好转,群死群伤特大事故有所下降。但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仍呈不断上升趋势,2001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超过10万人,受伤已达5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亿元,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上升势头,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今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整治公路行车秩序和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严格纠正路面重点违章,认真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增强科技手段,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科技水平,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增强公民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减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总体目标: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有明显好转,交通事故造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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