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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1996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全面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总结了经验和教训。鉴于教育和科学的发展中央已有全面部署,本次全会主要讨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1)从1996年到2010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要巩固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迎接综合国力剧烈竞争的挑战;要在前进道路上战胜各种困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这一切,不仅要求物质文明有一个大的发展,而且要求精神文明有一个大的发展。必须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系跨世纪宏伟蓝图的全面实现,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物质文明是基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牢牢把握,毫不动摇,但是精神文明搞不好,物质文明也要受破坏,甚至社会也会变质。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已经成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极其关注的大事。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八年,我国国家经历了举世瞩目的历史大转折和事业大发展。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扭转“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造成的严重局势,从困难中重新奋起,为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开辟新道路的伟大进程;又是我们经受住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国内国际风波的严峻考验,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阶段的伟大进程。这种历史性的成就,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为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同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新认识是分不开的:同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开拓进取的群众创造精神的振起,同不信邪、不怕压、维护国家主权、冲破西方制裁的民族自立精神的发扬也是分不开的。归根到底,是同邓小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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