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法律频道 >> 法制课堂 >> 学习园地 >> 法律正文
   热门文章
 民商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民法案例分类集锦(无效民事行
 今年中考、高考考什么?
 扫一屋与扫天下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警民在什刹海冰面上救被遗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推荐文章
 200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多选题汇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不予报销药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违法公证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
 城管执法 行政强制立法一碗水端
 男子用电线勒死女友后制造自杀
 第一枪未射中自动放弃本案是否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来源:http://www.sfks.org.cn/ 点击: 更新:2006-4-5
案情:
2003年12月3日,某县一供电所所长吴某将辖区内一水泥厂上交的10万元电费款收取后私自存放在家中,意图用于赌博但一直没有实施。2004年1月8日,该县供电公司在清理企业拖欠电费时,吴某案发。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存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吴某的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既遂)。理由是,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双重的,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也包括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且在双重客体中,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侵害是主要客体。本案中,吴某将10万元公款私自存放在家中意欲用于赌博,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且上述行为也侵犯了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因为依照民事法律的规定,所有权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种具体的权能。虽然吴某的行为没有侵害到公款的处分权能,但将公款私自存放在家中已侵害到了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能,因此,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既遂)。
第二种观点认为,吴某的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未遂)。理由是,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规定了三种具体的用途,挪用公款罪实质上是一种以具体用途为结果的结果犯。而在结果犯中,犯罪的结果出现与否对犯罪形态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本案中,吴某只实施了“挪”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进行使用,故而构成挪用公款罪(未遂)。
第三种观点认为,吴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挪用公款罪中所规定的具体用途是犯罪的客观要件。吴某实施了“挪”的行为之后就已实际控制了10万元公款,吴某控制公款后,他人很难判断他是否将所挪公款“归个人使用”过。本案中,吴某挪用时间没有达到三个月,因此吴某不构成犯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本案正确定罪的首要前提是如何理解挪用公款罪中所规定的三种具体用途的属性,也即这三种用途是挪用公款罪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

[1] [2] 下一页  

法律录入:bixi80    责任编辑:bixi80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法律:

  • 下一篇法律:
  •   相关话题:
    没有相关法律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