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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 (1)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标  题】 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
【分  类】 邮政电信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79.10.26
【实施时间】 1981.07.01
【发布部门】 里约热内卢
目 录
  第一章 邮联各机构的工作
  第101条 大会、非常大会、行政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和召开
  第102条 执行理事会的组成、工作和会议
  第103条 有关执行理事会活动的文件
  第104条 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的组成、工作和会议
  第105条 有关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活动的文件
  第106条 大会、行政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规则
  第107条 出版文件、会议讨论和业务上往来公函所用语文
  第二章 国际局
  第108条 国际局总局长和副总局长的选举
  第109条 总局长的职能
  第110条 副总局长的职能
  第111条 邮联各机构的秘书处
  第112条 会员国名册
  第113条 供给资料、表示意见、处理有关解释和修改邮联法规的要求、征询、参与帐目清算工作
  第114条 技术合作
  第115条 国际局供给的单式
  第116条 区域性邮联的法规和特别协定
  第117条 邮联期刊
  第118条 邮联各项工作的年度报告
  第三章 提出和审议提案的程序
  第119条 向大会提出提案的程序
  第120条 在两届大会之间提出提案的程序
  第121条 在两届大会之间提案的审议
  第122条 在两届大会之间通过的决定的通知
  第123条 在两届大会之间通过的决定的实施
  第四章 财 务
  第124条 邮联经费的确定和结算
  第125条 会费分摊等级
  第126条 国际局供应品价款的支付
  第五章 仲 裁
  第127条 仲裁的程序
  第六条 最后条款
  第128条 有关总规则提案通过的条件
  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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