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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联合声明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充分理解和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欢迎近年来两岸关系的缓和趋势。越南绝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国方面对越南方面的上述立场表示赞赏。七、双方一致认为中越两国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具有共同的战略利益。要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是当今时代的主旋律。双方强调,要坚持国际事务中的多边主义,实现共同繁荣,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多边合作,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双方主张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发展模式以及世界文明的多样性,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共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的亚洲和世界。八、双方欢迎2005年9月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通过的《成果文件》,认为当务之急是要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发展问题。双方一致认为,联合国改革应有助于提高联合国的作用、权威和效率,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以及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能力,推动各成员国的共同发展,为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服务。双方认为,安理会改革应从联合国长远利益出发,根据国际关系民主化原则,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寻求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办法。本着上述精神,双方将就此问题继续加强磋商与合作。

  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中国与东盟、东盟-中日韩、亚洲合作对话、东盟地区论坛、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等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与配合。中方重申支持越南主办2006年第十四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九、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越南共产党、越南政府和越南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的接待表示衷心感谢,并邀请农德孟总书记和陈德良国家主席在方便的时候对中国进行访问。农德孟总书记和陈德良国家主席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越方再次邀请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出席2006年底在河内举行的第十四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05年11月2日于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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