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法律频道 >> 国际条约 >> 外事外交 >> 法律正文
   热门文章
 民商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民法案例分类集锦(无效民事行
 今年中考、高考考什么?
 扫一屋与扫天下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警民在什刹海冰面上救被遗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推荐文章
 200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多选题汇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不予报销药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违法公证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
 城管执法 行政强制立法一碗水端
 男子用电线勒死女友后制造自杀
 第一枪未射中自动放弃本案是否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9)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或免除相类似的负担,并免去同该行设在地的那个国家相关连的各种手续。对该行及其机构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和欧洲中央银行章程所从事的活动不征收任何的营业税。
  上述的各项规定对欧洲货币局也适用。它解散或停业清理不产生税收负担。’
  关于丹麦的议定书
  缔约各国,
  出于解决与丹麦有关的某些特殊问题的愿望,
  已就下述的规定达成协议,并将其列为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的附件: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和欧洲中央银行章程议定书第14条中的各项规定不影响丹麦国家银行执行其现行的不属于共同体组成部分的那部分丹麦王国的任务的权力。
  关于葡萄牙的议定书
  缔约各国,
  出于解决与葡萄牙有关的某些特殊问题的愿望,
  已就下述的规定达成协议,并将其列为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的附件:
  1.特许葡萄牙维持葡萄牙银行根据葡萄牙现行法律条款设置的使亚速尔群岛和马德拉群岛自治区可以从中受益的一项无息信贷便利。
  2.葡萄牙承诺尽最大努力尽快地终止上述信贷便利。
  关于过渡到经济和货币联盟第三阶段的议定书
  缔约各国,
  通过签订新的经济和货币联盟条约条款宣告共同体向经济和货币联盟第三阶段前进的不可逆转性。
  为此,所有的成员国不论他们是否具备采用单一货币所需的必要条件,都尊重共同体迅速进入第三阶段的意愿;成员国为此不阻挠进入第三阶段。
  如果到1997年底第三阶段开始的日期尚未确定下来,有关的成员国、共同体的相关机构和其它组织在1998年期间加快所有的准备工作,以便能使共同体在1999年1月1日不可改变地进入第三阶段和使欧洲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能从这一天开始全部活动。
  本议定书作为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的附件。
  关于某些与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有关系的条款的议定书
  缔约各国,
  认可没有联合王国政府和议会做出的单独决定不迫使或责成该国进入经济和货币联盟的第三阶段;
  注意到联合王国政府通过向私人部门出售债务为其借款需求提供资金的实际做法;
  已就下述的各项规定达成协议,并将其列为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的附件:
  1.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法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法律:

  • 下一篇法律:
  •   相关话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
  • 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 (3)
  • 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 (2)
  • 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 (1)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