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法律频道 >> 国际条约 >> 外事外交 >> 法律正文
   热门文章
 民商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民法案例分类集锦(无效民事行
 今年中考、高考考什么?
 扫一屋与扫天下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警民在什刹海冰面上救被遗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推荐文章
 200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多选题汇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不予报销药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违法公证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
 城管执法 行政强制立法一碗水端
 男子用电线勒死女友后制造自杀
 第一枪未射中自动放弃本案是否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8)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据执行局提出的建议,制定欧洲中央银行员工受雇的各项条件。
  36.2 欧洲法院有权按照受雇条件中所确定的限度和条件,就欧洲中央银行和其雇员之间所发生的任何争端进行裁决
  第37条 所在地
  1992年年底之前,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级的政府间一致同意确定欧洲中央银行设立的地点。
  第38条 职业保密
  38.1 要求决策机构的成员和欧洲中央银行以及各国中央银行的员工,即使是在停止执行任务以后,不得泄漏职业保密义务所涉及的情况。
  38.2 能接触共同体法律赋予保密性质的资料的个人要遵从该项立法。
  第39条 签约者
  欧洲中央银行对由执行局主席或执行局的两名成员或凭由主席正式授权代表欧洲中央银行的该行两名员工的签字向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40条 特权与豁免权
  按照列为建立欧洲共同体单一理事会和单一委员会条约附件的欧洲共同体特权与豁免权议定书中所规定的条件,欧洲中央银行在各成员国领土内享有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这种特权与豁免权。
  第八章 修改章程和补充立法
  第41条 简化了的修正程序
  41.1 依照本第约的第106条第5款,理事会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建议,并经过与委员会协商以后以特定多数,或者是根据委员会的意见,并在与欧洲中央银行协商以后,以一致同意对本章程的第5条1款、2款和3款、第17条、第18条、第19条1款、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6条、第32条2款、3款、4款和6款、第33条1款第1项和第36条进行修改。两种情况的修正都需要得到欧洲议会的同意。
  41.2 欧洲中央银行按本条款要求所提出的建议要得到管理委员会的一致通过。
  第42条 补充立法
  依照本条约的第106条第六项,第三阶段的起始日期一经确定,理事会或者是根据委员会的意见,并经过与欧洲议会和欧洲中央银行协商以后;或者是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建议,并经过与欧洲议会和委员会协商以后,理事会立即以特定多数的表决,制定涉及本章程第4、5.4、19.2、20、28.1、29.2、30.4和34.3条的各项规定。
  第九章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过渡性条款和其它条款
  第43条 一般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法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法律:

  • 下一篇法律:
  •   相关话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
  • 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 (3)
  • 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 (2)
  • 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 (1)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