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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奶制品协议(1)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标  题】 国际奶制品协议
【分  类】 其它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79.04.12
【实施时间】 1979.04.12
                国际奶制品协议
           (1979年4月12日于日内瓦签订)
                   序言
  认识到牛奶及奶制品对很多国家经济(生产、贸易和销售)的重要性;
  认识到为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出口者和进口者的共同利益而避免过剩和短缺,
以及把价格稳定在公平的水平上的必要性;
  注意到奶制品的品种的繁杂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注意到以大幅度波动为特点的奶制品市场的状况以及进出口措施的增多;
  考虑到改进奶制品部门的合作,有助于扩大世界贸易及其自由化的实现亦有助
于1973年9月14日通过的关于多边贸易谈判的《东京宣言》中达成的关于发
展中国家的原则和目标的执行;
  决心尊重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的原则和目标,并在实现
本协议的目标的过程中,有效地贯彻上述《东京宣言》中达成的原则和目标。
  参加本协议的各国代表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标
  根据1973年9月14日通过的关于多边贸易谈判的东京部长宣言中达成的
原则和目标,本协议的目标为:
  在市场条件尽可能稳定的条件下和在进出口国互利的基础上,扩大世界奶制品
贸易并达到与日俱增的自由化;
  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第二条 产品范围
  1.本协议适应于奶制品部门。依照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的规定,本协议
中“奶制品”包括如下品种:
                               海关合作理
事会
                               税则目录
  (1)牛奶和奶油(新鲜的、不浓缩或不加糖)        04·0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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