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法律频道 >> 国际条约 >> 其它 >> 法律正文
   热门文章
 民商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民法案例分类集锦(无效民事行
 今年中考、高考考什么?
 扫一屋与扫天下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警民在什刹海冰面上救被遗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推荐文章
 200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多选题汇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不予报销药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违法公证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
 城管执法 行政强制立法一碗水端
 男子用电线勒死女友后制造自杀
 第一枪未射中自动放弃本案是否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技术贸易壁垒协议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向其它缔约国,以及在标准方面向其它
缔约国中有关方面一视同仁地提供拟议中的技术条例和标准的细节和副本,并且尽
可能指出实质上背离有关国际标准的部分;
  (4)在技术条例方面一视同仁地给予其它缔约国以一段合理时间,以便它们
提出书面意见,并在接到请求时要求讨论这些意见,以及考虑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
结果。
  6.在符合第二条第5款开头部分的条件的情况下,当某一缔约国发生危及其
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或国家安全的紧急情况,或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时,该缔约
国可略去它所认为必须略去的第二条第5款所列举的某些步骤,只要该缔约国在采
用某一技术条例或标准时应:
  (1)立即通过总协定秘书处将具体的技术条例,它所涉及的产品通知其它缔
约国,同时简要说明制订该技术条例的目的和基本理由,其中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
  (2)在接到请求时,一视同仁地向其它缔约国提供该技术条例的副本,并向
其它缔约国中的有关方面提供该标准的副本;
  (3)一视同仁地允许其它缔约国对技术条例和其它缔约国中的有关方面对标
准提出书面意见,并在接到要求时同其它缔约国讨论这些意见,以及考虑这些书面
意见和讨论结果;
  (4)考虑该委员会根据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的结果而采取的行动。
  7.除第二条第6款提及的紧急情况外,各缔约国应确保立即刊登已采用的所
有技术条例和标准,务使有关方面了解该通知的内容。
  8.各缔约国应在技术条例的公布和生效之间留出足够的时间,以便出口国的
生产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生产者有时间使其产品或生产方法适应进口国要求。
  9.各缔约国应采取它们所采取的合理措施,以确保它们参加的区域标准化机
构遵守第二条第8款的规定。此外,各缔约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要求或鼓励这些机
构采取违反第二条第1款至第8款所规定的措施。
  10.作为区域标准化机构成员的缔约国在采用某一区域标准作为技术条例或
标准时,应履行第二条第1款至第8款所规定的义务,区域标准化机构已履行这些
义务者除外。
  第三条 地方政府机构制订、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法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法律:

  • 下一篇法律:
  •   相关话题:
  • 关于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美利坚合众国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和意大利共和国邮电部关于技术交流的会谈纪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电信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及附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电信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