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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报 ], 2000.07.23
【商报讯】当前,遗产税的开征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最近的一项问卷调查表明,54·12%的人认为中国已基本具备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条件。
深圳市国税局这次进行的问卷调查为期两个月。他们通过在办税大厅派发问卷、送到企业单位、上街设点三种形式,在深圳市民中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这次调查共发出问卷3000份,回收2354份,并发出调查问卷的78·4%。调查对象有机关干部、公司职员、学生、普通市民;调查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举报税务违法行为、安装税控加油机、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及燃油税’等。
这次调查中,大部分深圳人认为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优点在於:限制私人资本的急剧增加和隔代积聚,平均社会财富;克服财产继承制度的消极影响,减少社会浪费;增加国库收入;补充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健全国家税制;遵从国际惯例,解决长期以来外国人能全部拿走在中国的遗产等问题。在这次问卷调查中,回答把财产转让给配偶和孩子的占40·18%,转让给孩子的後代的占17·90%,转让给远亲的占24·28%,转让给公益机构的?53·06%。
如果国家开征遗产税,深圳特区最合适的起征点应是多少呢?同意10万元起征的占21·68%,同意100万元起征的占44·35%,同意500万元起征的占21·77%,同意1000万元起征的占3·91%。如果国家决定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应向国家缴纳多少税才合适呢?认为缴纳遗产总额10%作为遗产税的占63·22%,认为缴纳遗产总额20%的占25·26%,认为缴纳遗产税总额30%的占9·95%,认为缴纳遗产总额40%的?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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