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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积极协调成员国间关税政策———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税收专题之一 |
[ 中国税务报 ], 2000.11.14
当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曾对亚洲金融危机作过科学预见:“国家政策目标的不同,经常使各国间发生利益冲突。即使一些国家的政策目标相似,如果政策协调失败,也会因此而蒙受损失。”WTO正是为解决和防止成员国间政策协调失败应运而生的。WTO的核心之一就是关税政策协调。一方面,WTO为各成员国制定关税政策规划了一个带有法律刚性的“蓝本”;另一方面,WTO也为非成员国制定关税政策提供了一个“参照系”。这样,世界关税政策就在WTO的直接控制和间接引导下呈现一定的趋势。
趋势之一:各国总体关税水平逐步降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税水平的差距会依然存在,但差距会越来越小。
关税水平是显现关税政策走向的重要标志。从总体上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关税水平呈现递减态势,而且,这种态势会继续持续下去,关税水平“回流”现象一般不会再发生。世界各国关税水平的递减态势与WTO的功劳密不可分。自1947年到1993年,WTO的前身GATT(关贸总协定)先后主持了8轮全球性的多边关税减让和贸易谈判。通过8个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率从1948年的46%下降到目前的4%左右,发展中国家的关税水平也降到12%左右。GATT主持的第1轮谈判获得的成果是使4.5万种商品(约占全部贸易的一半)平均降低关税35%;第2轮谈判涉及商品5000种,平均降低关税35%;第3轮谈判涉及商品8000种,关税降低幅度约26%;第4轮谈判涉及商品3000种,平均降低关税15%;第5轮谈判涉及商品4000余种,平均降低关税20%;第6轮谈判使各国工业品关税平均降低了35%;第7轮谈判平均降低关税25%~30%,使主要工业国家的制成品的平均关税从7%降到4.7%;第8轮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成果之一就是要求各成员国继续大幅度削减关税。
从具体区域或具体国家来看,关税水平递减趋势也是非常明显的。欧盟(其前身为欧共体)1988年全部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为73%,根据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承诺,欧盟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关税减让方案,承诺将工业品平均关[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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