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法律频道 >> 案例汇编 >> 反腐报道 >> 法律正文
   热门文章
 民商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民法案例分类集锦(无效民事行
 今年中考、高考考什么?
 扫一屋与扫天下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北京警民在什刹海冰面上救被遗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推荐文章
 200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多选题汇
 对公款“挪而未用”应如何处理
 不予报销药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
 违法公证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
 城管执法 行政强制立法一碗水端
 男子用电线勒死女友后制造自杀
 第一枪未射中自动放弃本案是否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广州开发区贸易公司董事长仲伯生受审
来源: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广州8月29日消息:广州市中级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广州开发区贸易公司董事长仲伯生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今年54岁的仲伯生,于1988年1月被广州市开发区管委会任命为国有的香港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检察院指控:仲伯生在1997年至1998年间,伙同另外一名董事长谭某和财务处的陈某,以公关费的名义8次从公司提取了140多万元,其中仲伯生分得37万元;1998年7月,仲伯生擅自挪用公司的500万元,借给北京一家民营科技公司。

  仲伯生矢口否认犯罪,他解释说37万元是“过节费”,是理所当然的。仲伯生说,他和谭某、陈某都是中方派过去的雇员。按照惯例,每逢过年过节都是派发过节费的,他们也不应例外。而500万也只是公司之间的账务来往。

  南方日报的报道说,广州市中级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刘学兵)

法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法律:

  • 下一篇法律:
  •   相关话题:
  • 房地产开发问题
  • 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会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
  • 图们江经济开发区及东北亚环境准则谅解备忘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合作开发民用飞机的谅解备忘录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