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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贸易公司董事长仲伯生受审
来源:
不详
点击: 更新:2005-9-6
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广州8月29日消息:广州市中级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广州开发区贸易公司董事长仲伯生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今年54岁的仲伯生,于1988年1月被广州市开发区管委会任命为国有的香港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检察院指控:仲伯生在1997年至1998年间,伙同另外一名董事长谭某和财务处的陈某,以公关费的名义8次从公司提取了140多万元,其中仲伯生分得37万元;1998年7月,仲伯生擅自挪用公司的500万元,借给北京一家民营科技公司。
仲伯生矢口否认犯罪,他解释说37万元是“过节费”,是理所当然的。仲伯生说,他和谭某、陈某都是中方派过去的雇员。按照惯例,每逢过年过节都是派发过节费的,他们也不应例外。而500万也只是公司之间的账务来往。
南方日报的报道说,广州市中级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刘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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